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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家暴行为说“不”

时间:2022-08-04 08:59:02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闫立辉,通讯员高明)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女性遭遇家暴后,往往选择隐忍,更不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重要手段。日前,双滦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出具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为一名在婚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筑起“安全墙”。

原来,被申请人尤某与申请人张某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尤某经常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张某虽一直隐忍,但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很大的伤害,直至今年3月底,丈夫再一次家暴后,张某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伤情鉴定,认定其为轻微伤。虽然两人已经分居,但尤某仍然对其进行骚扰、恐吓。为保障人身安全,张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双滦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尤某对申请人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尤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张某工作场所。

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作出后,双滦区法院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为避免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一纸空裁”,法官又依法向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区进行了送达,并向相关部门阐明了协助履行的义务。

“通过速裁快审,部门联动,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构建起一道法律屏障。”看到双滦区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张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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