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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7-15 08:09:12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从11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马思稳,通讯员李强)7月13日上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从11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也就是停止办理临时号牌业务,提醒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抓紧办理上牌业务。截至7月11日,全市已经为129000余辆电动自行车上牌,上牌率为53.05%,其中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营子区上牌55000余辆,上牌率 61.15%。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相关要求,市公安交警支队提前部署,各县(市)交警大队、直属各大队于4月28日开始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在5月1日至6月30日电动自行车上牌攻坚期,支队前期制作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明白纸2万余张,宣传展板100余个,用于各网点宣传发放。各网点及全体民辅警百余人到登记上牌网点进行现场登记。

对于营运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约谈重点企业,要求相关企业禁止未进行登记上牌和未配备安全头盔的共享单车投入运营。目前,我市共享单车上牌工作基本完成。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流动上牌网点,组织人员深入居民社区、村部等地宣传,主动为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上牌。同时也鼓励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带牌销售。

据了解,本月起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理APP正式投入使用,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交管部门首先组织警力对电动自行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督促。为了更好地体现人性化管理,将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在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佩戴头盔、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等违法行为时,引入容错机制,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同时责令改正,再次查获将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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