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冯辉)围绕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贯彻国务院六个方面33项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落实省市经济工作部署,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渡过难关,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阶段性允许企业缓缴补缴住房公积金。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6—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企业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限定日后补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二是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租房提取额度由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的70%调整为80%,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租房的实际需求。三是阶段性贷款逾期处理。经认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在2022年5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征信部门。所欠贷款本息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限定日后偿清。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月1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调整公积金政策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力促进了全市公积金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一是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二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房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三是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政策。依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对购房居民执行“以贷认房”的政策,予以贷款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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