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5月24日,记者获悉,根据有关规定,从6月1日起,我市调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2019年6月5日发布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主城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据悉,此次划定的禁止区域包括:双桥区东起双峰寺隧道—红石砬沟—大石庙—庄头营—太平庄—污水处理厂,西至狮子园隧道—广仁岭隧道—石洞子沟隧道—牛圈子沟隧道;南起太平庄与西营交界处,北至老西营村—裴家沟—王家村—山神庙村周边山体围成区域。
双滦区东起广仁岭隧道(双滦界)—鼎盛王朝—元宝山隧道(双滦界)沿线,西至宫后村—西地新村界;南起国道233线(白庙子村与老沟门村交界)—烧锅村界沿线,北至狮子园隧道(双滦界)—单塔子村界。
高新区东起上板城大桥,西至闫营子村;南起高铁站铁路线,北至与双桥区交界处。
具体管控措施为:拟在禁用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应为国二及以上,并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要求。
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的监管职责范围内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违反通告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此次调整自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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