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孙涛)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从严从紧落实防控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人员进行惩戒,希望广大城乡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全面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作出贡献。
4月1日19时,在滦平县红旗镇红旗高速公路下口疫情防疫检查站,来自中风险地区所在地赤峰市的货运车辆司机魏某某,交替使用两张手机卡,隐瞒其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唐山市的行程。魏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魏某某罚款200元。
4月26日,承围高速围场北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执勤人员在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货车的通行证件是复印件,有伪造证件嫌疑。现查明,该货车属承德盛邦商贸有限公司,自滦平县向围场四合永镇运送铁粉,公司经理苗某某私自复印由交通等部门审批出具的《物资运输车辆审批表》,将《物资运输车辆审批表》部分内容清空,保留“申请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局”公章和负责人签字,重新填写其他信息,重复使用此表,借此蒙混过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苗某某因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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