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申铖、王雨萧)记者22日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公告明确,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称,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