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王浩)近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监督司与山西省临汾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就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进行会商。三市在2021年出现了地下水水位明显下降问题,水利部要求不折不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监管,并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统筹多部门、多行业,对症下药、综合施策,通过水源置换、节约用水、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加大超采治理力度,尽早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会商强调,地方人民政府是地下水管理及超采治理的主体,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可用水量为抓手,合理规划城市、耕地、人口和产业,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加快确定本区域内的地下水取水量、水位控制指标,发挥这些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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