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邢璐瑶)兴隆县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向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发展,以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让群众既有幸福感,又有安全感。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壮大乡村治理队伍。兴隆县委政法委强化措施,加强各乡镇执法队伍和各村班子建设,整合基层平安建设队伍,明确职责任务。组建了6384人的专兼职巡逻队,平安志愿者人数达到4.4万人。按照一村(居)一名网格员设置县级网格员297人,全县297名村居法治副主任、一村一警和31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全部下沉到基层,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被化解在源头。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乡村治理重点。兴隆县围绕乡村治理主体弱化,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高,个别村矛盾多、治安差、民风不正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健全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架构、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等10个治理重点。
坚持制度保障,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兴隆县开展“村规民约”“信用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居民”“道德银行”建设活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九进”为依托,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全县建立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
坚持综合治理,确保乡村治理取得成效。兴隆县结合扫黑除恶,开展“四大行业整治”,制定了“四大行业”整治方案,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推动行业领域整治走深走实。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在日常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基础上,每季度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该县化解矛盾纠纷452起。同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快侦快破现行案件,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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