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张金秋、曹溢)《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落实中央、省文明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全面做好《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近日,双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联合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等部门在中心广场、避暑山庄丽正门广场、都统府大街等地共同开展《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市民发放《条例》宣传手册,耐心细致向市民现场讲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让广大市民知晓《条例》中规定市民应该遵守什么、倡导鼓励什么、禁止什么、对不文明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市民们纷纷表示,《条例》对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有了更为明确具体的界定,尤其是对大家关注的禁烟区吸烟、乱扔垃圾、携犬不束犬链、堵塞消防车通道等不文明行为有了处罚措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会自觉遵守条例,规范自身行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当文明市民。
活动现场共发出《条例》宣传册7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本次活动,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明有序迎双节欢乐祥和过新春”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组成部分。下一步,双桥区将继续开展以《条例》宣传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区营造知晓、认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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